国外资讯 欧盟制定米制品中无机砷最高残留限量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6-08-17 21:15:21 浏览量: 2015年3月4日,欧盟向WTO提交了编号为G/SPS/N/EU/120的通报,通报称欧盟将修订1881/2006/EC法规《部分污染物在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》,对大米及其制品制定无机砷的最高残留限量,新法规将从2016年1月1日起生效。具体修订如下: 产品名称 最高残留限量(mg/kg) 未蒸的去壳米(精米) 0.2 蒸稻米和去壳米 0.25 米制品包括米饼、华夫、饼干等 0.3 生产婴幼儿食品的米 0.1 上一篇欧盟拟修订茄子等蔬菜中嘧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 下一篇2015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筹备工作有序推进